八、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6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九、面试
面试拟于10月26日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100分制量化计分。
十、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一、确定体检对象
11月初,团省委党组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全部确定为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为体检对象。
十二、确定考察对象
11月中旬,团省委党组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
十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拟于11月中旬开展,考察前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考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采取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有关原始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情况。
十四、讨论决定
11月下旬,在综合考虑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团省委党组会讨论确定拟调任人选。对经过严格考察,团省委党组会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十五、办理调任手续
对拟调任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调任的,按照相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办理调任手续。
十六、监督及联系方式
团省委纪检监察机构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整个公开遴选工作客观公正。
监督电话:0851-5506275
电子邮箱: gztswjw@126.com
十七、本方案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1-552157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团省委党组研究确定。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