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业学校是195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财经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贵州省首批示范中职学校。2011年被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现开办6个大类23个专业(其中6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有49个校内实训室和25个校外实验基地。目前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居全省中职学校前列。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商业学校2012年招考专业需求信息》(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凡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八)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2012年10月30日至31日下午5点前,在贵州省商业学校(贵阳市沙坡路124号人事科)报名。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商业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 0851-5951350.
(二)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三)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闭卷考试。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面试包括试讲和现场答辩。其中试讲成绩所占面试成绩比例为60%,现场答辩成绩所占面试成绩比例为40%。面试从专业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创新意识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七)体检: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通知。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截止2012年10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招聘结果: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商业学校党委指导下进行,成立贵州省商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5951350监督电话:58555501 8555536.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商业学校商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特此公告
附件:一、《贵州商业学校2012年招考专业需求信息》
二、《贵州商业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
贵州省商业学校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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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