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安市人通[2007]30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市直20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市招聘办”)。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2年第二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管理人员9名、专业技术人员55名)。招聘岗位分A、B二个类别,其中:A类岗位考试为笔试、面试两项;B类岗位考试为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三项。
1236、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237、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1238、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239、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240、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拟招聘管理人员1名;
1241、市环境监测站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1242、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拟招聘管理人员2名;
1243、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24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245、市法制研究中心拟招聘管理人员1名;
1246、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维护与应用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1247、市人民政府应急值守中心拟招聘管理人员2名;
1248、市人民医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
1249、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
1250、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1251、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招聘管理人员2名;
1252、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253、市渔政管理站招聘管理人员1名;
1254、市水产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1255、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各岗位具体要求见《安顺市2012年第二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6、2007年1月1日以后招录的公务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