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聘教师工作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招考职位和报名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情况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发放
2012年12月24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缴费收据,在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和说课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文化课教师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的范围包括:政治理论与教育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相关知识。
(2)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的范围包括:政治理论与教育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文化课教师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题。
3、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二)说课
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环节的人员。在确定说课人员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说课。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并且不能形成竞争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说课环节。
文化课教师说课主要考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路、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说课按100分计算。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说课主要考察专业技能知识、专业技能能力。说课方案另行制定。
说课时间和说课地点另行通知。
说课结束后,按折算后的总成绩予以公示。根据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与说课成绩均相同的,重新组织说课)。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作为体检对象,组织体检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在该职位(学科)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在该职位(学科)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