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专题会议精神,为加强我局特(巡)警队伍建设,决定在全市退伍军人中招聘一批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特(巡)警大队队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2、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平坝县公安局招聘特(巡)警警务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市退伍军人中招聘平坝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队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共50名。该岗位为平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临聘岗位,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职责为协助平坝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人民警察处理一线执勤勤务,协助完成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抢险救灾、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等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学历和专业要求:
户籍地为安顺市户籍(含安顺市各县区)的退伍军人,学历为初中以上文化。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日以后、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限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个别有专业特长(狙击、排爆、擒拿格斗、攀爬、谈判等特长)或曾经立三等功以上表彰奖励的可放宽到1.65米。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体重:实际不得低于标准体重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2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除以标准体重(千克) 乘以 100%。
视力:双侧视力不低于4.8。
个别有专业特长(狙击、排爆、擒拿格斗、攀爬、谈判等特长)或曾经荣立三等功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放宽。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等次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7)曾经有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道德败坏,曾有过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人员;
(10)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5天):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周六、周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平坝县公安局大门右侧户政办证厅 (平坝县城关镇中山南路)。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提供证件与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毕业证、退伍证、户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同底(白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填写《平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
五、考试
考试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设开考比例。若报名数小于招聘岗位数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在报名后进行,体能测试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
体能测试要求及项目: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进行测试。测试内容: 10米×4往返跑、 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共四项。
体能测试成绩每项不低于60分,单项不合格者即被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
面试人员范围按照体能测试后确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体能测试合格人数1:3比例确定。
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平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体能测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体能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平坝县公安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其中:
身高:1.68米以上。个别有专业特长(狙击、排爆、擒拿格斗、攀爬、谈判等特长)或曾经荣立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可适当放宽到1.65米。
体重:实际不得低于标准体重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2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除以标准体重(千克) 乘以 100%。
视力:双侧视力不低于4.8。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如体检有不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以现实表现、学籍档案、退伍军人档案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道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平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5、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6、曾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等次处分的人员;
8、道德败坏,曾有过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9、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10、在招聘工作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11、经平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
经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平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平坝县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在所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的服务期协议。
九、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分班轮值、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平战结合、战训合一”工作制度,个人装备按照贵州公安特(巡)警队员配齐配全,工资福利待遇每月1800元(含平坝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以后根据县人民政府对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保障的调整而适当调整。
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0853-4763108
2、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在招聘过程中,平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公告(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其它需公示的内容)都将在平坝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平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本次招聘由平坝县公安局解释。
附件:
1、招聘岗位一览表
2、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平坝县公安局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