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占40%和专业科目占60%的合卷,以闭卷测试。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按拟选拔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面试分为竞职陈述和现场答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大评委制”方式进行面试,按照领导和专家评委评分占70%,群众评委评分占30%的比例折算面试得分。
竞职人员围绕竞职优势、岗位认识和任职打算等方面进行10分钟以内的脱稿陈述。陈述完毕后,评委组现场提问进行面试,竞职人员当场作答,答题时限为6分钟。评委组成员根据竞职陈述和面试表现情况现场进行量化评分。打分采取百分制,两个评委组分组计分,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再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计算出平均分数。计分人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当场计分,现场宣布评分结果。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的比例折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提出初步人选,如出现最后一名竞职人员得分相同者一并列入初步人选。
对竞职陈述和面试进行全程录像。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榕江县电视台、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等媒体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按拟选拔人数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县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未参加体检者,视为不合格自愿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差额酝酿。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经部务会讨论后,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七)讨论决定。县委常委会观看拟任人选竞职陈述和面试录像,听取县委组织部的推荐意见后,对提交的2名拟任人选进行讨论并差额票决,作出任用决定。
(八)任前公示。对确定的拟任用人选在县电视台及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并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榕江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选办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直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向干部职工讲清这次竞争性选拔的意义、职位及人数、报名资格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报名参与竞争,主动接受组织挑选。各新闻单位要大力支持、全方位配合这次选拔工作,制定周密的宣传报道计划,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守宣传纪律,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宣传报道工作,全县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竞争性选拔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竞争性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选拔工作除必须严格保密的外,均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注意做好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调查处理。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严肃查处,保证竞争性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0855-6622800,县委组织部0855-6627414。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榕江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620363
办公地点:榕江县委组织部
附件:
1、榕江县2013年竞争性选拔团县委书记报名登记表
2、榕江县2013年竞争性选拔团县委书记组织推荐登记表
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0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