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将材料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7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7月22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个考点,考点:待定。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州教育局于8月6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8月8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9:00—下午6:00。
面试地点:与笫一阶段地点相同。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州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抽签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或黔南教育网查询。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州教育局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于8月15—16日两天进行(有关规定参照第一阶段)。8月15日罗甸、长顺、三都惠水、瓮安;8月16日、贵定、平塘、独山、都匀市。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在8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到报考县(市)与“特岗计划”县(市)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按时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特岗计划”县教育局须于8月22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核汇总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审核无误后汇总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26日后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8日前参加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特岗计划”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州教育局另行通知。培训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给《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由州教育局发给《2013年特岗教师报到证》(由招聘县教育局持培训合格名单到州教育局统一办理),被录取人员须持《2013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时向州教育局上报缺额信息,由州教育局按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53608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处:0854—8280305
独山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3221399
平塘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7225980
三都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3923185
贵定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5225332
惠水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6230332
长顺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6826390
罗甸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7619639
都匀市教育局政工股:0854—8222176
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2778887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县(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或州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5282945
州教育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4—8280281
附表:
1.黔南州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3.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