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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东南党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黔东南党发〔2013〕15号),州政法委、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安监局、州公安局《关于各县设立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的指导意见》(黔东南政法〔2013〕13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各县设立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3〕7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工勤人员25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黎平县2013年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应、往届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学历水平放宽至高中、职业高中毕业学历;
2、户籍要求: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5、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18日(三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4、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复员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下载《黎平县2013年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方法
各招聘职位,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不含1:3)以内的,只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3、体能测试不计分,测试结果只写合格或不合格。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交通法规知识》(合卷)。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县城高考所用校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体能测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3、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需进行笔试的考生,于2013年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款收据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如遇某职位入围体检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体能测试。
1、如某职位出现以下情况的,则按以下方法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①如某职位在报名时,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入围参加体能测试。
②如某职位在报名时,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不含1:3)以内的,参加报名的考生全部入围参加体能测试。
2、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方可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站上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在县纪委监察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由县公安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对每个职位入围体能测试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如某职位出现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则按规定比例从该职位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除直接入围体能测试考生的职位外);如该职位无人递补,则该职位所有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全部入围面试;如某职位所有考生体能测试均不合格,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递补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如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日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再予以受理。
(四)面试
1、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各职位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5、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6、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