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采用试教方式进行。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面试根据职位计划开考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六、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计划开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员;
5、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考或申请调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九、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是否递补体检或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一、相关事宜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3222369(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附件:
1、《2013年赫章县综合职业技术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
2、《2013年赫章县综合职业技术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