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和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前计算)。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8号)。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注:1、报名成功考生须打印备用;2、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成功后打印一式两份用于加分时使用。加分时,一份留存报考单位,一份自己留存。3、“民族”:对于定向某个少数民族招考的,应注明民族;对进行少数民族加分的,只填写成少数民族即可。4、“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5、“其它资格名称”:如会计从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A证……。6、“个人身份”:学生、农民、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军人、转业干部、公务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简称“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简称“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特岗教师”等。7、“层级代码”:非必填项,考生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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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1、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时间和地点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注:1、报名成功考生须打印备用;2、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成功后打印一式两份用于加分时使用。加分时,一份留存报考单位,一份自己留存。3、“民族”:对于定向某个少数民族招考的,应注明民族;对进行少数民族加分的,只填写成少数民族即可。4、“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5、“其它资格名称”:如会计从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A证……。6、“个人身份”:学生、农民、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军人、转业干部、公务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简称“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简称“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特岗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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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加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加分对象
根据《招考简章》规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加分时间
2014年3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40、下午14:40-17:40)。
三、加分地点
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路10号[八里岗][“名城世家”向西200米])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