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 李小舟
导语:古代税法制度是政法干警文化综合历史模块复习的重中之重,而且从未在主观题中出现过。根据往年经验,在主观题出现过的习题就从不在出,所以广大学员在备考时,应把精力放在中国古代税法制度梳理,以便更好的把握政法干警主观题命题趋势,在复习时做到有的放矢。故由华图资深培训专家李小舟老师将古代税法制度进行梳理,希望能对广大学员有所帮助。
租庸调制是我们古代税法制度之一,其内容包括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定的谷物。调:交纳定量的绢和布叫“调”,庸:不去服役的可以交纳绢和布代替作用:生产时间有了保障。赋税减轻,使荒地开垦出来。国家税收有了保障。
两税法内容及其意义,唐朝后期,土地兼并激烈,均田制被破坏,农民失地破产,沦为地主的佃户。唐肃宗以后,天下百姓“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唐初按丁征收租庸调的办法不通了。为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统一各项税收,创立两税法,主要内容: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税;根据资产田亩的多少征收产税和地税;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两税法代替租庸调法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化,它扩大了纳税面,官僚地主不再享有免税特权,根据资产、田亩征税比按丁收税合理、进步,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明代一条鞭法(一)张居正“一鞭法”改革,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一鞭法”作用:1、简化了赋税征收手续,客观上起到了均平赋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它不但限制官吏巧立名目,加征赋役,而且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其生产积极性。2、实行赋役折银征收的办法,适应和促进了明朝中期后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交纳银两,农民、手工业者必然把大量产品投入市场,促进商业繁荣。徭役折银,农民可自由离开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为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创造条件。3、推动了中国封建赋役制度的进步,使两税法以来由人头税向土地税转化进程前进了一大步,为清初“摊丁入亩”的变革奠定了基础。
摊丁入亩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所以无地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土地兼并;而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 同时,政府也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
贵州分校 李小舟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