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专业详见《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国家承认学历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7月17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4年7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截止2014年7月17日毕节市内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中段)。电话:0857-8930795。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5)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证明(须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7)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初审合格者由医院将考生报名资料提交市人社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者方可参加考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 每一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对取消报考职位的招考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
考试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统一组织进行,按报考专业职位分类进行。B超技师为第一类,麻醉医师为第二类。B超技师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占60%,笔试成绩占40%;麻醉医师笔试占60%,面试占40%。第一类、第二类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第一类:B超技师
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根据招聘人数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考生总成绩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1)实践技能操作
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实践技能操作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未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类:麻醉医师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麻醉医师笔试与B超技师笔试同时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分值。笔试结束根据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评分。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同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根据招聘人数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末位名次并列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不再实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毕节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聘用人员与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市人社局同意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10日以内到单位报到,规定时间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930795(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248955(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
0857-8235700(毕节市卫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解释权属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聘用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附件: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类别 |
招考人数 |
职位简介 |
学历 |
专业 |
是否需要工作经验 |
其它报考条件 |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
麻醉医师 |
01 |
B |
2 |
手术麻醉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 |
否 |
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含2013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级合格成绩)者学历放宽至大专。 |
B超技师 |
02 |
B |
1 |
B超技师 |
中专及以上 |
医士 |
否 |
须执有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影像B超医师进修结业证。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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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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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