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是2014年1月6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八大国家级新区之一。2014年6月,贵安新区设立电视台并开播《贵安新闻》栏目。根据采编工作需要,《贵安新闻》栏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电视新闻采编人员(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非贵安新区雇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采编工作人员15名(其中:记者12名,英语编辑兼出镜主持人3名)。招聘职位条件详见《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记者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英语编辑岗位的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事宜。应聘人员自行下载《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公告》及《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据实填写《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贵安新区新闻中心公用邮箱(xwzx@gaxq.gov.cn),报名后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公告。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至4月30日下午17:00。
(二)量化测评及面试
1.量化测评及资格审查
量化测评是指将体现人岗相适度的一些条件通过核定评分标准进行量化,并根据应聘人员现具备的条件给予评分。本次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量化测评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指标:
(1)学历学位。根据取得的学历学位高低给予评分。
(2)工作经往年限。具有专业工作经历或相近工作经历,按照工作年限予以评分。
(3)个人受表彰(或新闻媒体作品获奖)情况。个人受表彰情况,指国家党政机关授予、国家组织、人社部门联合表彰、或在校大学生受到的院级以上表彰。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本专业方面的先进工作者称号根据获得表彰(获奖)的等级进行评分(新闻媒体作品获奖评分参照个人受表彰评分执行)。
(4)专业技术计分主要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的知识技能以及实践能力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口语及翻译测试),并给予评分。
测评细则详见附件《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量化测评工作说明》。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量化测评一并进行,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公告下方附件中下载填写、打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6)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注明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年限);
(7)获得表彰或新闻媒体作品奖项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有电视台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参与电视新闻采制的文稿;
(9)《公告》及《职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量化测评相关印证材料到现场参与资格审查及量化测评。
量化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的知识技能以及实践能力进行考核。参加量化测评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考生总成绩(总分100分)=量化测评成绩(总分50分)+面试成绩(总分50分)。
量化测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量化测评成绩较高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由应聘人员在2015年4月28至5月31日期间,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检查结果。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量化测评、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确定聘用对象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贵安新区新闻中心与其签订1-3年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并报贵安新区政治部审核鉴定。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2015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5年9月1日前不能正常取得学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试用期间固定月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含五险一金),试用期间不遵守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不符合职位需求的,试用期满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高低,按照相关标准重新核定工资标准予以计发。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咨询。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手机:15085960203;18111894669;咨询电话(传真):(0851)88908001;88908027。
邮箱:gzgaxqzzbzp@163.com
地址:贵安新区湖潮乡岐山村临时行政中心7号楼7101办公室。
附件1: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人员量化测评工作说明
附件2: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3:贵安新区公开招聘电视台采编工作人员报名
2015年4月25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