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规律与方法——民法篇
华图教育 李东
一、规律
多年的政法干警笔试民法篇,始终遵循一条铁的定律:重者恒重。经过近3年往年的反复比对,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债法80%的考点都在反复考查。
虽然,君子应知“常中有变,变中亦有常”,贵能“通权达变”。实则,政法干警招考笔试民法篇“重者恒重”这一规律乃动态呈现的。举一例明之:“合同”系每年必考内容。2012年考合同效力;2013年考合同的撤销与解除;2014年考单务合同。每年必考合同,常也;每年所考侧面有异,变也。
2012年(27)题考合同效力:甲公司经营范围为服装批发兼零售,2012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大蒜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2013年(18)题考合同的撤销与解除:张某想李某购买了一幅祖传字画,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交货付款,一周后,李 某将该画卖给王某并交货。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合同,张某()A、有权撤销并主张违约责任B、有权解除并主张违约责任C、有权解除并主张缔约过世责任 D、有权撤销并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2014年(49)题考单务合同: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有:A.借用合同B.保管合同C.保证合同D.运输合同
二、方法
为达到通过考试的目的,人人皆有其办法。适合自己的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但好方法必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管用”,可以达到目的;二是“高效”,能省时省力。笔者为大家推荐如下复习方法,希望各位批判地吸收,谨慎地借鉴。
1、快速看(做)往年民法往年3到6遍,既然过去考过的考点会大范围重复出现,那它们就属于“已经发生的未来”。熟读往年往年,即可知来年考什么、如何考,有何要求,复习必须达到什么标准;熟练往年往年,可以收到“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的效果,可以达到“了然于胸、踌躇满志、跃跃欲试、欲罢不能”的状态。
2、对重要知识点的把握必须达到“全面”而“准确”的标准。重要知识点,难免博大精深,山重水复。重要知识点,均有诸多侧面,今年考这个侧面,明年又考另一个侧面。“重者恒重”的规律是动态展开的。正所谓“年年岁岁点相似,岁岁年年面不同”。全面,即全面掌握每一个侧面的内容;准确,即精到地掌握,不可含混模糊。
3、准确理解法律概念。法学大厦是由法学概念有机结合而成的。在学识上,法律人百分之九十的困扰,来源于概念不清。例如什么叫做“无因管理”,什么叫做“不当得利”,两者如何转化?什么叫做“相邻权”,什么叫“地役权”,两者有何区别?像这类似的概念,都需要我们“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重视法律概念之把握,乃君子之道,不可不察。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