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委托贵州林城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九个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形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贵阳人力资源网及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发布招聘公告。
(二)投档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12:00时日至10月8日16:00时止。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请下载《报名登记表》 填写个人简历,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至gzlcrcpq@163.com。
4、邮件报名资料
(1)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如“张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1、资料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投档者进行资格初审,择优选择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通过邮件投档的考生,招聘单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招聘工作的安排。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逾期的取消资格。
附件:报名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