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县的“五强”梦,让旅游迅速发展起来,改变景区经营管理现状,达到提升我县景区知名度的目的,现决定向社会招聘市场部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市场部经理
(二)招聘条件
1、年龄:25-40岁;
2、学历:大学专科以上,市场营销或经营与管理专业;
3、具有五年以上市场营销工作经验,七年以上景区工作经验,精通旅游营销各环节工作,能迅速开展旅游市场拓展工作;
4、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好学上进,作风务实,群众基础好,未因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7、撰写《施秉旅游开发营销策略》。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1、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未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件及两寸免冠照片两张,相关工作简历证明材料,于2016年1月18日前到贵州省施秉县杉木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需有详细的个人工作履历。
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施秉县杉木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县医院路口)
联系人:颜 磊,联系电话:15008552220
梁 毅,联系电话:18786443320
3.提供材料:相关简历、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电话告知(审查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由公司保管,恕不退还。
(二)直接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方式由贵州省施秉县杉木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由高到低的分数,确定入围人选。
(三)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根据面试及体检情况进行录用,并发布在公司公告栏,公示7天。
四、人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性质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待遇每月包干薪资6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则予以辞退。
五、本公告由贵州省施秉县杉木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贵州省施秉县杉木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