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的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保护好我县宝贵的森林资源,促进全县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经江口县林业局党组和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12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面试程序、公开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江口县森林公安分局驻凯马林场协警,江口县森林公安分局驻官和乡木材检查站、驻德旺乡木材检查站、驻县木材检查站(蒋家湾)协警。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警察职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 .无吸毒史,无犯罪记录,无传染病史,无纹身。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4.江口县户籍。
5.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的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初中以上文件程度,身高1.65米以上。
6.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
7.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江口县林业局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以及退伍证复印件各两份,并填报报名信息表,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无疾病及传染病证明。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占30%。笔试主要考查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工作及语言表达能力,体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笔试、面试及体能考试工作由林业局纪检组负责。
六、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面试、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等额进行考察政审,如政审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政审工作由江口县林业局负责。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规定
1.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月14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每月1800元,绩效工资每月400元。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出差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自理。
2.必要的服装及警用装备由单位统一购买。
3.所有的招聘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用工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如果不服从单位管理,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单位可以随时解聘;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聘。如单位不需聘用时,提前两个月告知聘用人员,解除合同。
联系电话:0856-6621143
13638566785(熊飞)
13765630907(李芳欣)
江口县林业局
2016年2月15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