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落实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从全州各县(市)农业系统、住建系统、林业系统、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5名同志到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遴选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工作安排
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5名同志。具体职位详见《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四、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黔南州各县(市)农业、住建、林业和国土资源系统内在职在编干部。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报考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4.工作满2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近三年(或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职称)及以上;
5.报考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职位的,需具备相关任职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凡涉及年限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5月31日,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公告公示栏等媒体和网站上发布遴选公告。报考人员如须咨询《职位一览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简章》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 月1日9:00至6月3日17:00。
2.报名地点: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处(黔南州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大坪社区幸福村州人大办公楼旁。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遴选简章》,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二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和是否具有州级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干部身份意见)。
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遴选简章》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遴选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根据工作需要,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比例),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本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本人不愿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改报职位时间为2016年6月4日9:00-17:00。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及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11日14:30-17:00。2016年6月10日9:00至2016年6月11日12:00期间,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南州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大坪社区幸福村州人大办公楼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遴选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六)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当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组由州国土资源局抽调2人以上人员组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遴选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在考察中,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从体检合格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符合本方案四(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遴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遴选对象进入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八、在遴选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对外公布网站上公布的相关遴选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本《遴选简章》解释权属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24308(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58693(州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59689(州监察局派驻州国土资源局监察室)
附件:
1.《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