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开展需要,现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10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剑河县人民医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院班子成员、院办公室、护理部、人事科负责人为成员,人事科负责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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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岗位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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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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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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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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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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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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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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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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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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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有高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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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护理学、助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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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不限,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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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护理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1998年6月1日出生)以上30周岁(1986年6月1日出生)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护理及助产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期内);
4.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报名(若试用期内执业考试成绩出来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试用及聘用资格,按高分到低分原则取下一参试者到临床试用)。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体检、公示、试用、正式录用等程序进行。信息发布于医院内部OA系统、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张贴招聘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7月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剑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高中毕业证原件(高中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同意报名。招聘任何的一环节发现信息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核及录用管理
(一)考核
1、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及面试,其中笔试(理论考试)及面试成绩各占60%、40%;
2、笔试由剑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8日 (星期五)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剑河县人民医院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入场考试;
4、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120分和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3比例确定面试。
(二)录用及管理
1、按照考试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经体检合格后进入科室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给予聘用,临床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取消试用及聘用资格,按高分到低分原则取下一参试者试用;
2、聘用后按照本院聘用职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剑河县人民医院
2016年6月2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