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湖潮乡位于贵安新区城市核心区,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心城区初步形成。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处置能力,充实综合行政执法队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招录人员由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统一管理和使用。本次共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2人,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岗位设置及报考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原则上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及职高以上;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62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在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执法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执法辅助人员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贵安新区湖潮乡人民政府,时间为2016年7月18至2016年7月23日。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户口本、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四张、学历证书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并现场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二)综合能力测试及面试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前,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和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或证明无效。
1.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01类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为计算机应用和写作。报考02类和03类职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为法律知识。
2.面试。
从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确定的面试人员中末位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评判。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应聘人员自行实施,在具有体检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规定期限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能按时提供体检报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在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7.不符合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的;
9.其他不宜从事执法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培训
公示结束后,由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执法能力、行政法规等。
(七)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递补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因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环节淘汰人员产生招聘计划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人员递补工作。递补人员原则上在综合能力水平及面试分数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占正式编制。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按照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贵安新区湖潮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务工资、加班补贴组成,工资标准为2700元/月,工龄工资为每年20元。工作期间每周休息一天。“五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缴纳,个人月平均收入约3200元。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的食宿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解决,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为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问责。
报名咨询电话:0851-83320198(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3320000(贵安新区湖潮乡人民政府)
0851—83320266(贵安新区湖潮乡纪委)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附件2: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1:
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招聘岗位及要求
职位编号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01 |
办公室内勤 |
3 |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法学、文学等专业优先。 |
02 |
一线执法辅助人员(A类) |
3 |
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
03 |
一线执法辅助人员
(B类) |
6 |
1.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
2.本岗位只限男性报考。 |
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潮乡大队
2016年7月14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