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我市教师不足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师资力量,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建立优秀教师的培养选拔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着力优化教师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兴义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辛汉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田进领(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刘 庆(市编办主任)
袁 艺(市人社局局长)
雷乃国(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董顺礼(市人社局副局长)
周光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胡安荣(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政贵(市编办副主任)
樊 波(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赵克俊(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愿(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王清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樊 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抽调,负责公开考调的各项工作。
三、考调计划和职位
兴义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计划118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兴义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职位表》。
考调条件涉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四、考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 考调范围
全国(除兴义市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公办教师。
(二) 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即2013年9月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中小学公办教师。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取得相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
7.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学科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8.符合拟聘岗位等级职位要求。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或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近三年工作中有重大失职渎职受到责任追究的;
4.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