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的需要,经丹寨县委县政府同意,丹寨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体检和政审相结舍的办法,招聘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1)岗位1: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10名。岗位职责是负责庭审记录、整理装订卷宗材料及法院内部其它相关内勤工作。
(2)岗位2:审判辅助人员(网络技术管理员)2名。岗位职责是负责法院办案设备、办公设备网络运行、系统维护及法院内部其它相关内勤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仅限丹寨县户籍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2、文化程度为大学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网络技术管理员限于计算机专业毕业);
3、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日及之后至1996年6月1日及之前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网络技术管理员可适当放宽身高限制)。
4、具有良好的品行,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薪酬待遇及管理
每月工资3000元(包括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四、公开方式
通过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dz.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方案、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本网站为此次招聘工作官方唯一合法网站。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28日上午(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丹寨县人民法院三楼政工科。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户口册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考生根据要求填写《丹寨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6)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
(1)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所报考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免交报名费。
六、考试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下午14:00—17:30)。
地点: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一)岗位1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
1.技能测试100分(所占分值比例为60%)
(1)考试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9:00—11:1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3)技能测试内容:①手工记录测试:9:00—10:00;②电脑记录测试:10:10—11:10。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
提前安装Word和适合自己使用的输入法。
2.面试100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0%)
(1)面试工作由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生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根据两项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3)进入面试考生于2016年8月30日上午9:00到丹寨县人民法院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30面试开始。
(4)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