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地点。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具体工作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报学院党委审批后,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核呈州领导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调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与报考教师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调顺利进行,特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 未尽事宜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考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8701187
监督电话:0859-8701180
附件:1.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
考调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考调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考调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备注 |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
数学教师 |
01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数学专业 |
|
|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
英语教师 |
02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英语专业 |
|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
语文教师兼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 |
03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 |
|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
政史教师 |
04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政史专业 |
|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16年9月12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