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泉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福泉市教育局纪检监督下,由福泉中学选派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
序号
|
|
|
|
|
|
|
|
|
|
|
|
|
|
|
|
|
|
全日制本科学历需是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六所大学师范生
|
|
|
|
|
|
|
|
|
全日制本科学历需是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六所大学师范生
|
|
|
|
|
|
|
|
|
全日制本科学历需是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六所大学师范生
|
|
|
|
|
|
|
|
|
全日制本科学历需是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六所大学师范生
|
|
|
|
|
|
|
|
|
全日制本科学历需是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六所大学师范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
|
|
|
|
|
|
|
|
全日制本科学历需是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六所大学师范生
|
|
|
|
|
|
|
|
|
全日制本科学历需是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六所大学师范生
|
|
|
|
|
|
|
|
|
|
四、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英语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水平;
3.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
华中师大:2016年10月24日——10月25日上午10:00前;
西南大学:2016年10月26日——10月27日上午10:00前。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材料发至fqzx2226136@126.com邮箱;
(2)直接到现场招聘点报名;
(3)电话报名:孟老师18985789386。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必须按选聘单位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每人只允许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
(2)现场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自荐书、身份证、诚信承诺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部分证件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无违法、无违纪证明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用人单位补验。
(二)面试
1.面试地点和时间: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报告厅2)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华中师范大学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5日
10:00——12:00;西南大学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7日10:00——12:00;
2.现场操作程序:
组建公开选聘教师现场招聘工作小组,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到高校后,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支持协助下,组织与招聘职位专业相符的考生现场投档(按报名要求提供),由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核定应聘人数,原则上每个职位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由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合议,根据专业稀缺情况,决定是否放宽比例应聘)。现场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拟聘职位所需专业特点、要求,现场确定考核方式(如遇报名人数较多,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招聘方式)筛选确定初步拟聘人员,与初步拟聘人员进行现场谈话征求意见,对愿意应聘的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现实表现及成绩与所在高校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由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合议,经用人单位和考生协商同意后,与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面试合格的毕业生当场初步签订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只允许一次投档一次应试,未被列入拟聘用人员不能再次投档应试。
现场招聘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待拟聘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经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政审合格者,再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未按时参加体检、政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现场选聘人员全部为正式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的人员在福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如出现调离、辞职或放弃的,根据就业协议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情况除外)。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现场选聘工作接受福泉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福泉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4)2226136
监督电话:(0854)2215317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