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实行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1、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应用写作、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及计算机操作。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进入考场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
2、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30%)
(1)面试对象: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20%)
(1)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测试,达不到1:1.5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测试。
(2)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3)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由本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年龄最小的进入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可根据缺额情况,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审对象。
(六)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对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
(七)试用和聘用。
1、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由石阡县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期限为一年。在聘用期内,如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由县公安局予以解聘。聘用期限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待遇
1、视频巡查辅警工资实行月薪制,按1500元/月发放。
2、相关保险由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
六、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石阡县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6-7629768
13595680686 13885661800
石阡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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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