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报考01、02、03、04、05、06、10、12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07、08、09、11职位的考生面试采用试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教总分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50分);07、08、09、11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和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附件)提前作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四)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同时,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监督电话:0857-8233391 市教育局
0857-8222297 毕节市人社局
附件: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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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