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商拟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考试
(一)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笔试设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5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二)面试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对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是否进行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职位取消的,其拟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同时取消,并由县招聘办面向社会公告。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简章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