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县教师队伍的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2017年决定公开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和“985 ”或“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2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引进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岑巩县委组织部、岑巩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6年、2017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16年11月14日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2、时间:2016年11月16日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3、时间:2016年11月18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
4、时间:2016年11月21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5、时间:2016年11月23日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
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
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取消。
被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可到下一报名点继续使用。
报考者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如下:
1、时间:2016年11月14日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2、时间:2016年11月16日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3、时间:2016年11月18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
4、时间:2016年11月21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5、时间:2016年11月23日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16年11月14日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2、时间:2016年11月16日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3、时间:2016年11月18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
4、时间:2016年11月21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5、时间:2016年11月23日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五个面试点。根据各面试点面试时间的先后顺序,在前一个面试点已招满计划的职位,在后一面试点将不再招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