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毕节市编办核编,市卫计委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30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2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详见职位表)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四) 根据岗位需要,部分职位(详见职位表)作工作经历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五)根据岗位需要,部分职位(详见职位表)作持相关资格证书的要求;资格证书未下发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六)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9月30日前需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七)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7年2 月13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7年2 月13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7年2 月1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截止2017年2 月13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截止2017年2 月13日毕节市(含威宁)卫生计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2日9:00—2月25日16:00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01-13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达到3: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资格复审。14-15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资格复审;不达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bj.lss.gov.cn/)公布。
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3月1日9:00至16:00。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修改。
2017年2月25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2月26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2017年2月27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9:00—2017年2月27日16:00。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9:00—2017年2月28日16: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工作结束后,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bj.lss.gov.cn/)上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是否已达3:1比例的情况。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对照简章规定按时下载笔试准考证并参加笔试。(特别提醒:因未查看报名情况公告导致未能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7年3月13日9:00—2017年3月1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0857-8222949)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