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台江县人民医院招聘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2月15日台江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政府备案制医学专业技术人员6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台江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县户籍(2017年2月14日前取得本县户籍)或生源的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以附件1:台江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准)。年龄在18周岁(1999年2月22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40周岁(1977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2.非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具有临床工作1年或以上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40周岁(1977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3.特殊岗位学历条件可降低到中专学历,但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须在40周岁(1977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并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医院奉献的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亲和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