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招聘工勤人员
为规范我县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工作,提高公务接待水平,根据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勤岗位缺编情况,经瓮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共计5名,全部为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工勤人员,具体职位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黔南州户籍或黔南州生源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人员;
2、省内、外州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3、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4、经瓮安县人民政府或瓮安县编委办同意聘用,已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起仍在岗的瓮安县临时聘用人员; 经瓮安县人社部门(就业局)同意聘用,已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起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2月1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经瓮安县人民政府或瓮安县编委办同意,且在本次招聘之日起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和经瓮安县人社部门(就业局)同意聘用,且在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起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01职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6、01职位需具有A1驾照人员报考,02职位需具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报考;
7、所有职位报考人员需驾龄满3年及以上,适合男性报考 ;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瓮安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截止2017年2月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规定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方案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报名前7天通过普发文件、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瓮安县电视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2月16日至2月17日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报名(工作时间)。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考务费100元。
2、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缴费后准予考试。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职位所要求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证明及职位所规定的其他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其中:经瓮安县人民政府或瓮安县编委办同意,且在本次招聘之日起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报考01职位还需提供瓮安县人民政府或瓮安县编委办同意聘用的文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临时聘用合同、瓮安县财政局拨款证明等原件;经瓮安县人社部门(就业局)同意聘用,且在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起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01职位,还需提供由瓮安县就业局出具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含聘用时间、聘用单位)证明原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于2017年2月21日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
4、对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符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费。
5、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