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备案编制人员招考简章》有关规定,结合招考情况和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领导此次招聘工作由雷山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㈠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㈡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雷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备案编制医生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往届和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㈠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均要求达到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㈡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㈠发布公告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公开发布招聘岗位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
㈡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和时间: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2017年3月25日9:00—17:00。
4.报名费:免缴。
5.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⑴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⑵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各项招聘条件,确定报考岗位。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㈢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⑴《雷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备案编制人员报名表》1份。
⑵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3张。
⑶2017年毕业的应届生,同时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⑷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和复印件1份(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⑸取得国家级或“省级Ⅰ类”医师、药师资格的,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和复印件1份(通过国家级或“省级Ⅰ类”医师、药师任职资格考试但未发放证书的,须提供经审核认证有效的通知文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㈣考试方式确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雷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免笔试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实得成绩计)。
1. 笔试
⑴笔试对象:未取得医师、药师任职资格的考生。
免笔试对象:本硕连读的研究生和取得医师、药师任职资格的考生。
⑵笔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9:00-11:00。
⑶笔试地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⑷笔试内容:医学知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