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册亨县司法局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通知
为切实解决我县基层法律服务人才紧缺问题,推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60号部令)和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核准工作的通知》(州司通〔2017〕20号)文件精神,经册亨县司法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将有关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及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被吊销执照或被清退的人员;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具有册亨县常住户口,志愿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具体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专业要求:
1、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过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公证或者其他法律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退休人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20岁—50岁(即1967年4月1日——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放宽到60岁。
(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除外)。
二、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 4月24日至27日。
报名地点:册亨县司法局基层股
联系电话:0859-4211860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的证明;
(五)近期本人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六)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七)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批准其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申请;
(八)无单位人员到所在村(居、社区)开具身份证明;
(九)律师资格证、公证员资格证、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或者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法律业务工作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四、录用程序
(一)审查。新进人员申请报名后,经资料审查合格者,按要求其填写《新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二)公示。经册亨县司法局审查合格者,进行一周的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三)审核。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司法局审核,审核公示合格后,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四)聘用方式。对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人员,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所聘法律服务所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录用过程。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2017年册亨县司法局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通知》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9-4211625
(二)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册亨县司法局与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册亨县司法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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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