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民政局公益性岗位后勤服务人员招聘简章
经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公益性岗位后勤服务人员4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后勤服务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范围内的就业困难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持有清镇市户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写作能力,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优先。
3、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18日清镇市人力资源现场市场报名。
五、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资料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七、录用程序
(一)计算机测试:测试时间2017年5月23日,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参加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的计算机测试,经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7年5月24日,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并通过就业困难认定的应聘人员应参加清镇市民政局组织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1600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玉凤
咨询电话:82515029
清镇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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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