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更好地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照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司法辅助人员属性
本次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属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1、审判执行辅助人员:5名(男性3人以上);
2、法庭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名(男性,板溪法庭、合水法庭、洋溪法庭各一名)。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熟悉计算机操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7年5月31日),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5、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男性、身高165cm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C1驾驶证一年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法庭驻地人员优先;
6、审判执行辅助人员,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7、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8、具有铜仁市、区、县户籍。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
六、考试
(一)测试方式:
1、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听写速记、电脑速录测试;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能、驾驶测试。
(二)测试时间:时间5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参加技能测试的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总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听写速记(体能)占40%,电脑速录测试(驾驶测试)占40%,面试占20%,满分百分制。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体检确定为不合格:
纹身、吸毒、传染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疤痕。
九、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十、签订劳动合同和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由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合格后月工资为1800元。
咨询电话:0856-8061805 18008562231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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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