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经面试、试讲、培训、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航宇学校宣传栏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招聘工作接受航宇学校领导、招聘工作小组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航宇学校官方网站及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请考生密切注意航宇学校官方网站、及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招聘公示或未留意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内公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请考生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十一、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58—2186268(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附件;六盘水红山实验学校(航宇学校)2017年新进主科教师及管理人员工资制度.doc
六盘水红山实验学校
航宇学校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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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