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是每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必考的考点之一,知道以下宪法常识,助你成“公”路上一臂之力。今天。小图图就告诉你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之宪法常识的必背知识点。
我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选举制度:
(1)普遍性原则:中国公民、年满18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平等原则:一人一票、同票同权、反对特权
(3)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
(2)自治机关:人大和政府
(3)自治事权:立法权(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请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自治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则予实行)
特别行政区制度:
(1)高度自治权: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2)自治权的限制: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特别行政区的外交、防务由国务院管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
(2)与政府的关系:政府指导、支持、帮助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居委会、村委会协助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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