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常年招聘20人
根据我院业务开展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临床医师20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剑河县人民医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院班子成员、院办公室、医务科、人事科负责人为成员,人事科负责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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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岗位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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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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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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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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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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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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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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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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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大专学历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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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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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录用后享受同工同酬(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基本工资约5000元,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基本工资约4000元),绩效等其他待遇与本院职工同等享受;
2、提供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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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临床医疗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1982年8月1日出生)以下;
3.临床专业毕业。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试用、正式录用等程序进行。信息发布于医院内部OA系统、剑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张贴招聘公告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工作日,常年招聘(注:周末不报名)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剑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55—5229685。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同意报名。招聘任何的一环节发现信息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核及录用管理
(一)考核
1、面试,分数100分,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由剑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地点:剑河县人民医院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入场面试;
4、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经体检合格后直接进入科室试用。
(二)录用及管理
1、按照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经体检合格后进入科室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给予聘用,临床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取消试用及聘用资格,按高分到低分原则取下一参试者试用。正式聘用后补发试用期生活费,试用期间主动离职的不予补发生活费。
2、聘用后按照本院聘用职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剑河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剑河县人民医院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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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