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镇远县公开选调高中教师11名公告
(8月29日-30日报名)
为合理统筹城乡师资,促进全县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学校师资均衡配置,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城区学校教师队伍不足的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育活力,提高高中办学水平,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根据《镇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远党办发〔2012〕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科学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办法,坚持空编可进,超编不进。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二)坚持均衡配置原则。教师选调必须本着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学科结构合理的原则。学科教师紧缺的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教师参加选调。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选调人数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条件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四)坚持以业绩为主的原则。对服从安排,业绩突出,顶岗优秀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予以优先。
二、选调工作组织形式
(一)选调工作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登福
副组长:黄燕、杨力、陈厚发
成 员:杨锦道、吴永登、杨振基、万祥州、吴光强
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公告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选调学校、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及名额(共11名)
镇远中学:语文2人、数学2人、历史1人、英语1人、化学1人、体育1人。
文德民族中学:语文1人、数学1人、历史1人。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初级中学校在职在编在册教师(师范除外)。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2. 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较大不超过45周岁)。
(三)选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选调须具备下列条件:
⑴ 具有近3年及以上所选调学科初级中学校任教经历。
⑵ 近3年在学校的综合考核量化成绩均居本校前1/2名次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⑶ 近3年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到达以下标准:
选调教师所教学科依据全州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以及由县组织的期末统一检测成绩进行认定。选调教师选调学科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及及格率近3年达到县平均水平。
五、限制条件
(一)一校(含特岗教师)多人参加选调的,按实际编制,限制缺编学校允许1人选调,超、平编参加选调的,限制在学校编制缺1人条件下选调,学校报考选调两个及以上选调学科的按学校近一学年综合考核量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调。
(二)报考人只准报考一个岗位。
六、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检测成绩、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镇远新闻网站、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QQ群上公开发布选调工作信息。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