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湄江街道公开考调村(居)党支部书记简章
一、公开考调岗位及人数
村(居)党组织书记1名。
二、公开考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面向全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至2017年8月31日);
3.工龄及工作经历有关要求:
(1)县直单位及湄江、黄家坝、鱼泉3个街道县城规划区内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在2014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其余镇的报考人员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2)报考人员均需具备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县直单位及湄江、黄家坝、鱼泉3个街道2014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参加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视为符合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下辖有深度贫困村的镇(街道)的所有干部;
2.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3.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
4.正在接受立案侦查、立案检查(调查)或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公开考调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考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9月6日
3.报名地点:湄江街道党政办公室
4.报名须提交资料:
(1)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
(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7)《湄江街道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
(三)资格审查
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并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
(四)加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加2分。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不含加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若报名人数不足6人,则取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工作结束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岗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和总成绩。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7年9月10日上午8:00--12:00
4.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7年9月8日上午8:30--17:00,湄潭县湄江街道党政办公室。
(五)体检
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湄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收到问题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考调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试岗半年,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工资待遇按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调动资格。
四、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851—24221467(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0851—24221074(湄江街道党政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领导,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苏兴勇
副组长:刘云泽、叶荣平、李天府
成员:瞿光吉、郑芝敏、陈怡、桂莹、瞿利彬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湄江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湄江街道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湄潭县湄江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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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