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安龙县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安龙县籍农村“独生子女”或安龙县籍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
(4)安龙县籍退役士兵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7年安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填写加分类别和分值,在报名时未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安龙县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安龙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提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二女结扎户”证明、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父母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士兵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县人武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安龙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加分公示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zal.gov.cn/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上证明材料。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于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 )至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在报名点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交报名费凭据领取。
六、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 )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报考其他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系统职位的考《卫生基础知识》,报考教师职位的考《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50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由高到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公示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zal.gov.cn/
八、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2.体检时间在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3.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国家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4.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国家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小组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七)没有学籍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八)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其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