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于2001年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成立,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办学许可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14年4月16日,贵州财经大学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规范举办独立学院,与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共同举办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并在黔南州惠水县建立新校区,2014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
学院设有金融学、会计学等2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惠水和鹿冲关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共有在校学生15000人。学院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图书馆、教学楼、教师公寓、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学生宿舍、运动场馆、学生食堂、便利超市等教学生活基础设施一应俱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文件精神,根据《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暨“十三•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院现状,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拟公开招聘人员67名,高级人才、紧缺性人才不限名额。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一)高级人才(含系主任)
1.基本条件
(1)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3)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4)身心健康,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具有副教授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5)应聘系主任,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在普通本科院校曾担任过副处级以上干部。
2.引进待遇
(1)薪酬:按照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现行教师薪酬制度执行,副教授9-12万/年,正教授14-15万/年。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可按照副教授15-18万/年、正教授18-20万/年的标准协商。
(2)职称:取得博士学位并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的,可由学院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取得博士学位没有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由学院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
(3)食宿:学院提供单人间住房(内设电视、空调、冰箱等设施),夫妻双方都同时到学院工作的,提供住房一套,工作期间每天中午提供自助餐。
(4)其他待遇:配偶愿意到校工作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校内安排; 可优先享受学院配套房开项目员工福利价购买;工作期间的教学科研成果,根据相关科研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