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技能测试
(一)技能测试的对象
根据各招聘职位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如按1:3比例出现第三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领取地点: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七楼综合部(龙里县西关坡加油站旁国资大楼)
(三)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1.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00)
2.测试地点:详见《技能测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及《技能测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技能测试。
(四)技能测试分值
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折算占招聘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可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职位无考生递补体检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由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社会监督。
在考察中出现本简章第四条第9款所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考察确定为不合格,由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程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审批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腾龙集团(http://www.tenglongjituan.com)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由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报批后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由公司监事会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