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直单位专业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在职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7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纳雍县2017年第三批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实施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调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纳雍县2017年第三批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本县内符合考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职位表》规定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至2017年9月18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和“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
3.截至2017年9月18日仍在试用期人员;
4.近五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调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