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2017年下半年雷山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47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雷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面试、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雷山县人民医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备分类岗位所要求阶段年龄:
(1)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年龄均要求达到18周岁及以上(1999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工勤技能岗位年龄要求达到28周岁及以上(1989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本硕连读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雷山县在职在编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