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服从岗位调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有交通警务辅助工作经验6个月及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6、外勤警务辅助人员身高165cm及以上,有交通警务辅助工作经验6个月及以上的可放宽到160cm及以上;
7、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情形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