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O15]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5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OO7]39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鄄城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四)具有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鄄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但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条件要求见附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1月25日
报名地点:鄄城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鄄城县孙膑北路26号)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书、二代身份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携带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填写《2017年鄄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不符合,都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l: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层次、职称级别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县医院根据情况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