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情况,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大做强我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大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文件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一) 招聘人数:45名。
(二) 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2018届毕业生);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关岭自治县范围内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考生限在本县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及以上,任职时间按截至2017年12月4日止计算;考生须持本县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一届及以上(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推荐报考意见,并经县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关岭自治县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须持服务地县级引导办或县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关岭自治县新闻传媒中心01岗位的考生,于2017年 12月9日(星期六),在关岭自治县新闻传媒中心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7年12月4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