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于2001年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成立,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办学许可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14年4月16日,贵州财经大学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规范举办独立学院,与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共同举办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并在黔南州惠水县建立新校区,2014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
学院设有金融学、会计学等2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惠水校区,占地1000余亩,共有在校学生15000人。学院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图书馆、教学楼、教师公寓、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学生宿舍、运动场馆、学生食堂、便利超市等教学生活基础设施一应俱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文件精神,根据《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暨“十三•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院现状,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拟公开招聘人员123名,高级人才、紧缺性人才不限名额。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2017--2018学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一)高级人才(含系主任)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
(3)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4)身心健康,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具有副教授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5)应聘系主任,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在普通本科院校曾担任过副处级以上干部。
2.引进待遇
(1)薪酬:按照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现行教师薪酬制度执行,副教授9-12万/年,正教授14-15万/年。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可按照副教授15-18万/年、正教授18-20万/年的标准协商。
(2)职称:取得博士学位并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的,可由学院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取得博士学位没有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由学院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
(3)食宿:学院提供单人间住房(内设电视、空调、冰箱等设施),夫妻双方都同时到学院工作的,提供住房一套,工作期间每天中午提供自助餐。
(4)其他待遇:配偶愿意到校工作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校内安排;可优先享受学院配套房开项目员工福利价购买;工作期间的教学科研成果,根据相关科研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二)紧缺性人才
1.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能熟练地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金融类、财政学类、财务会计类毕业硕士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硕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不超过4年。
(4)入职前必须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校专业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优良,并在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
(5)留学归国学生,取得的学位必须通过教育部认证,留学院校应为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著名高校,且国外硕士学制须1年半以上(含1年半)。
2.待遇
(1)薪酬:针对紧缺性人才除了按照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现行的教师薪酬制度执行外,基础薪资待遇可上浮1000元/月或2000元/月。若无需住房,每月给予住房补贴。
(2)将金融类、财政类、财务会计类等3类专业课课程纳入核心课程,任课教师按专业主干类计算超课时费;
(3)针对紧缺专业人才,学院提供单人间住房(内设电视、空调、冰箱等设施),并视其家属情况及需求,在学院内安排工作岗位,安排夫妻房。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