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学科发展,需扩充人才储备,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行备案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台府办发〔2017〕4号)、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使用备案制员额用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台编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45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4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护理大专毕业生,必须是取得护师资格并具有护理临床工作经验3年以上。
(三)特殊专业(病理专业、药学专业、影像专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1.不受户籍限制(台江县户籍优先),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专业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on/)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第一阶段免笔试,只在各高校现场面试;如第一阶段招聘指标未招满,进入第二阶段招聘,第二阶段的招聘形式根据报名人数而定。第一、二阶段均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及时间如下:
(一)第一阶段招聘(现场面试招聘)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本阶段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17年12月13日;地点: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贵阳市北京路9号)就业指导中心圆厅一楼。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台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45名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报考护理专业的往届生需带护士执业资格证及护师资格证书。
(5)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台江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